公司财务审批签字流程

2025-09-15 02:05:35 17阅读

1、不需要事先申请的事项(包括干部职工经人力资源部核定的工资、补助、公积金、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缴纳的税金、银行手续费、水电费、电话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销售商品房而发生的维修基金、契税、登记费、印花税、购房定金。)

(1)填写《付款审批表》,业务单位负责人签字。

(2)《付款审批表》交财务部。(原始票据未到达的履行借款手续)

(3)主管会计审核、出纳复核后付款。

2、需要事先申请的事项(除上述列举的事项外均需事先申请,事后办理)

(1)填写《请款申请单》、《采购申请单》或《业务招待申请单》《出差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

①业务招待事项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总经理请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并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汇报经口头批准后方可办理。

②材料采购事项1000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持《采购申请单》向总经理报批后方可办理。

③工程、设备、外部借款等其他事项需由办理部门事先填写《请款申请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持《采购申请单》向总经理报批后方可办理。

(3)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原始票据上签字后填写《付款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字。

(4)将付款审批表、原始票据及经审批的各种申请单交财务部。

(5)主管会计审核、出纳复核后付款。

(6)财务人员持《付款审批表》报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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