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5-11-17 21:05:16 5阅读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有: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及办理场所

前述适用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

三、开通时间

2025年3月21日起(含),投资者可申请办理前述适用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基金暂停转换时,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一)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三)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四)基金转换业务的定价原则视转入和转出时的基金类型不同而定,并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若投资者转换申请在规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开放日。

(五)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六)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进先出”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七)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销售机构规定不同的最低赎回份额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剩余份额低于该基金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八)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九)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十一)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一)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二)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如转入基金或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补差费用=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0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以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为准。

六、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二)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四)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

七、特别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如发布某基金暂停大额申购或其他限制申购金额的业务公告,且该基金为本公告所述转入基金的,本公告所述基金转换业务亦受其约束。

八、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保理融资安排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通过两个项目公司分别持有两个基础设施项目,分别是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源黄骅”)持有的黄骅旧城风电场项目(100MW,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旧城镇)和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旗明阳”)持有的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50MW,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白土井子村)。两个项目公司均以陆上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两个基础设施项目分别通过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向终端电力用户输送电力,并分别从两个电网公司获取电力销售收入。

三、保理融资安排基本情况

为降低国补回款周期的不确定性,提高投资者收益的稳定性,两个项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以下简称“保理银行”)已于2024年6月15日签署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即框架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项目公司可在本基金每年首个兑付日前30个工作日,将距保理基准日满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平价转让给保理银行,开展保理业务。当项目公司提出开展保理业务时,保理银行需在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公司完成具体合同的签署并放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理基准日),克旗明阳距保理基准日满2年账龄的国补应收账款为102,870,578.66元,该部分款项均已满足开展保理条件。2025年3月19日,克旗明阳与保理银行拟开展附有追索权的国内保理业务,双方签署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即授信合同)、《保理融资合同(流动资金融资)》(即单笔保理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根据协议约定,本次签署的保理业务合同授信额度为111,000,000.00元,授信期限24个月,保理融资利率为保理款项发放时1年期LPR减55个基点。若保理期满,克旗明阳未能按时偿付保理融资款,保理银行对克旗明阳具有完全的、无条件的追索权。在上述保理方案的基础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已向克旗明阳出具《关于国补资金的流动性支持承诺函》,承诺对《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的最长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十个工作日仍未回款的国补应收账款,启动流动性支持。

四、基础设施项目对外借款情况

1、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本次克旗明阳签署的保理业务合同授信额度为111,000,000.00元,保理融资金额为102,870,578.66元,融资利率为2.55%/年,融资期限为自融资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可以提前还款。

克旗明阳本次开展单笔保理业务后本基金仍有剩余授信额度。后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现金流情况及国补回款情况,合理规划保理安排,使用剩余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

2、借款增信方式、基础设施资产被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不涉及。

3、借款金额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借款前后基础设施基金总资产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期末净资产为1,238,222,930.13元(经托管人履行监督职责复核确认,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本次新增借款金额为102,870,578.66元,占本基金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8.3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一一临时报告(试行)》第4.1.7条之规定,本基金新增单笔借款规模已达到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5%的法定信息披露阈值,基金管理人据此依法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

本次融资前基金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率为101.26%,本次融资后,该比率将提高至109.57%,融资前后本基金杠杆水平均严格遵循《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三十五条的监管要求,有效控制在140%的安全阈值范围内,资产负债结构风险可控。

4、借款用途及还款安排

本次融资资金主要用于降低国补回款周期波动风险,提高投资者收益稳定性。克旗明阳将已确权的国补应收账款债权设定为还款来源,融资期限内,克旗明阳收到国补后可提前还款。基金管理人将结合生产经营状况、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国补实际回款情况,合理安排还款事宜,有效防范违约风险。

五、借款必要性、对基础设施基金可供分配现金流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分析

本次融资系基于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平滑管理需求,降低国补回款周期波动对投资者收益分配的潜在影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具有积极影响。

六、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8-108)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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