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线索在哪,人民的名义里第一集的泄密者是谁?

2024-08-09 17:40:09 87阅读

第一条线索在哪,人民的名义里第一集的泄密者是谁?

首先,我们要确定扔卡的那只手是谁的,不是谁的,以及这个画面和前后画面的逻辑关系,内在联系。

在《人民的名义》第一集第40分钟左右,出现了几十秒的扔卡,冲水,盖马桶盖的场景。

第一条线索在哪,人民的名义里第一集的泄密者是谁?

请注意这只手,三个特征,第一,左手。第二,内里是白衬衣,外套是黑色大衣。衣袖口有个褶子。第三,没有手表。

这个场景之前,是高育良书记刚刚和沙瑞金书记通完电话回到会议室,然后让祁同伟去叫李达康的场景——

这个画面之后,是汤姆丁从侧门逃离酒店的场景——

由于汤姆丁逃离酒店的场景紧接着扔卡的场景,于是有人说,是他接到通风报信,打完电话就把卡扔了,这一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向马桶里扔卡的手,是左手,穿着白色衬衣,外套是黑色大衣。而汤姆丁,穿着的是灰色西装。

而且后来的剧情中,他还把手机插在专车座椅里,一本正经地给司机钱,让司机去岩台山接他老娘,就这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这只手机沿高速公路行进,误导追踪。

排除了汤姆丁,那么嫌疑就集中在了会议室里的人。会议室里一共有五个人,分别是汉东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汉东省省委常委、京州市市委书记李达康、汉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汉东省反贪局长陈海、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其中,高育良、李达康、陈海、祁同伟先后都离开过会议室。有就是说,他们都有打电话的机会。而根据剧情,从表面上看,他们的嫌疑程度如下——

陈海,几乎没有嫌疑,因为他就是要抓汤姆丁的,不可能自相矛盾。

高育良,嫌疑比较小,因为沙书记不在,他就是常委里的最高领导,要拍板,自然要搞清楚情况,然后民主讨论,请示上级,虽然这样做很拖沓,但是不违反规定。

李达康,有嫌疑,因为自己分管手下出了问题,GDP要掉,为了维持稳定,可能会袒护手下。

季昌明,嫌疑最大,因为一直压着陈海,最耽误时间的就是他。

而祁同伟,在这里没有过多的刻画和表现,有点像打酱油的。

但是这只是剧情需要而已。实际情况是,有技术条件,有能力放走罪犯的,只能是祁同伟。

第一,罪犯要离境,必须有全套能够骗过海关的假证件,制作这些证件需要知识和技术。祁同伟作为公安厅厅长,恰恰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理所当然地掌握这些一般人不能掌握的信息。季昌明,李达康,高育良,甚至沙书记要想掌握和过问,也非常容易,但是树大招风,一旦问起,一定会有人关注,留下线索。

第二,罪犯使用假证件,一定钻了安检的漏洞,分管出入境安检,也在祁同伟业务范围之内。

第三,通讯设备使用,以及反侦察方面,祁同伟了解相关知识,他可以用无名卡通风报信,也知道过后毁尸灭迹。

此外,剧组也用镜头语言告诉了我们——

陈海穿的是西装,季昌明的大衣袖口,有个带纽扣的绊子,所以他们的手,不是扔卡的手,直接排除。

剩下的,只有高育良、李达康、祁同伟。其中高和李的左手,都有手表。

相比之下,只有祁没有戴表。

根据剧情,我们可以了解——

李达康先出去上厕所,高育良去和沙书记通电话,陈海坐不住,出去指挥手下。

然后高育良回来,让祁同伟去找李达康,祁这时候丢掉了电话卡。

你方唱罢我登场140分钟内杭州来女士反转再反转?

假作真时真亦假

仔细分析上面的传播路径,其实提供核心事实的就三家媒体,津云、央视新闻和澎湃。津云和澎湃给出了信源,央视新闻的报道没有给出详细信息。但将所有 信源连在一起看,就会发现事情远比一句假新闻充满想象力:

津云:接近警方的人说尸体找到了,另一渠道的人也说找到了。

澎湃:江干公安分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说没找到。

央视:杭州警方发通报说丈夫有重大嫌疑(没说通报哪来的)

澎湃:江干公安分局一工作人员说警方没发布通报。

澎湃:从接近警方的人士知知道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

大家的信源都来自警方或者接近警方的人士。我们现在开始做推理题,津云的报道真的是假新闻吗?澎湃说的就是真的吗?这里面到底有多少可能性?

我觉得至少存在三种情况:

1.津云或者澎湃编造信源制造假新闻,或者夸大、断章取义信源的说法导致新闻失实。

2.津云或者澎湃的信源给了假消息,两家媒体直接转述信源说法。

3.津云报道为真,澎湃的报道也为真,两家媒体信源不同,警方内部口径没统一or有别的什么考量如发布时间等。

有网友说:死亡消息只能以医院声明为准,案件通报只能以警方通报为准。

这种看法约等于放弃追求真相的权力。就问一个问题,医院的声明一定是真的吗?

有可能媒体从接近核心当事人的人士中获取了信息,再多方交叉印证了信息真实性,在医院通报之前发布了消息。这并不证明,媒体的报道就是假的。

或许有人还记得李文亮医生的死亡时间?

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体在这次迷惑行为中毫无责任。新闻报道应该尽量客观、完整(要素齐全),信源对信息真实性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应该尽量明确、多角度、权威。但澎湃和津云的信源都很模糊,用的都是接近警方人士、相关负责人这种说法,而且信源单一,澎湃只用了警方说法, 没有求证来女士家属或者现场查找工作人员、物业以及围观群众们(如果有的话),即使津云有交叉信源,也没有给出交叉信源的身份。这种信源的模糊化单一化,让读者无法核实只能相信媒体的说法,也容易出现如上打脸事件——其他媒体求证可能不是向同一个信源求证,万一同类信源(警察)中的另一个人没有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呢?

截止23日晚上20:40,津云微博仍然没删除找到尸体的稿子,或许是对自己稿件的采编规范和真实性有信心吧。

然后21:59,杭州公安发布警方通报,确认来女士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有趣的是, 这份警方通报中的文字内容跟央视发的大多一样。

原始出处有多重要

这场迷惑行为中,还有一个大bug是其他媒体们。津云发了尸体找到的报道后,其他媒体一窝蜂复制转发。澎湃求证后,其他媒体又一窝蜂转发澎湃的稿子。

但大家转发的方式,却各有各的区别。

仔细看下面三张图,同样的新闻,看出什么不同了吗?

澎湃的原文也发在凤凰网客户端上(没在微博上发),其他媒体搬到微博等平台。凤凰网、头条新闻的皆文案来自澎湃报道原文,不同的是凤凰网结尾附上了澎湃新闻的原始链接,头条新闻在末尾用括号注明澎湃俩字表明来自澎湃,而看天下则是直接转发凤凰网的消息。

这三种转载内容方式,对应有不同的效果:

1.附原文链接。既能佐证信息的权威性,又方便读者看原始信息,更完整、全面地了解信息,防止二手信息的误读。

2.在结尾用括号注明来源(非艾特),可以当作自己微博内容获取流量的同时又附明了出处,一定程度上尊重原创。

3.直接转发。非自己微博内容,给被转发的号导流。但也是给出信源的一种方式,对读者而言更容易厘清新闻来源。

大多媒体的转载格式,都是第二种。

国外新闻报道规范认为,新闻报道需要添加链接,给出材料/信息原始出处。比如参考了某篇论文,就要给出论文链接,引用了某媒体的采访,就要给出该媒体文章地址,采用了某人的观点,也要给出观点地址。

国外正规媒体如纽约时报、纽约客等随便一篇文章,你会发现到处都是链接。

如果不加链接,那就很容易出现在多次传播中信息失真甚至出现假新闻。如果进行事实核查的话,也会比较困难。

国内的新闻媒体,只有好奇心日报和端传媒有带链接的习惯。但自从去年连着经过两次整改后,好奇心日报现在已经收紧新闻产出了。

但这也不全是媒体的责任,平台需要背一部分锅。有些平台,压根儿就不支持外链,如微信公众号。插入超链接的选择中,只有公众号文章这一个,非公众号文章就插入不了。

其他媒体转发就转发吧,转发后又可能会不继续跟踪消息。如果某媒体发了个假新闻,其他媒体、平台纷纷转发,然后某媒体自己辟谣删稿了,其他媒体和百度头条微博等新闻聚合平台、社交媒体却没删,也仍然会给读者造成误读和困扰。

所以下次再有反转新闻,先别急着骂,冤有头债有主,确定到底是谁搞出了这个大新闻再说。

洪某是用了什么方法将女友李倩月诱骗到云南勐海县的?

一场精心策划,事先预谋的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李某竟被如此残忍的杀害了,利用一个女孩的信任和善良,犯罪嫌疑人洪某及其同案犯张某,曹某毫无人性,其罪当诛,以儆效尤,告慰逝者。

近日,犯罪嫌疑人洪某及其同案犯张某,曹某三人的关系被曝光。

此三人中,洪某与张某互为校友,张某作为学弟,追随洪某已久;洪某与曹某同为一水弹枪射击俱乐部会员,两人关系较好。

三人因各自关系,平日里时常来往,继而三人相互结识,成为朋友,死党关系。

故而,我们可以推断出,此案一干人犯都与被害人李某相识。所以,可想而知,被害人李某为何能够轻易被诱骗至案发地并被杀害的了。

警方于8月4日发布的案情通告中也指出,犯罪嫌疑人洪某三人在南京合谋,张某,曹某前往云南勐海县并于7月9日晚将被害人李某诱骗至勐海县郊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由此可鉴,被害人李某此行并非真正去云南旅游

因为7月9日她出门时,仅携带一女士随身挎肩包和一把雨伞,装束行李极为简单,不像是出门旅游的。

且李某的行程极为紧密,一路几次转机,转乘汽车,丝毫不曾耽搁,目的地也很明确,到达云南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便消失无踪了。

之后,便被张某,曹某诱骗至勐海县郊的山林杀害并掩埋。

熟人之间,痛下杀手是多么的残酷冷血,又是多么的易如反掌。正是被害人李某过于相信犯罪嫌疑人洪某及其同伙,轻易被骗,才最终导致自己丧命于此三人之手,实在令人痛惜。

寻宝笔记凶手是谁?

第二夜凶手是宋。第一夜凶手是金鑫。第一,只给了四个嫌疑人,先生只是个工具人,基本上跟少侠同光明阵营,在这不可能出现最终犯人是我这种。第二,第一夜是金,一般第二夜不会同一个人,搞玩家心态,也没有体验感。但是金可能是黑衣人。

第三,顾威对侠士充满敌意,在现场放个先生的首饰来抹黑。被害者对顾还是信任的,没有多少防范。而且被害者的房间首饰台有个鲛人像,这种宝物被被害者昧下了,要知道顾很需要一个宝物翻身。

凶犯的镇定让人头皮发麻?

许某某杀妻碎尸案,尽管只是个案,不具备普遍现象,但此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以至于杭州警方暂时未对外公开案件的具体细节。

自警方接案,自导寻人闹剧,在派出所作笔录,期间,数次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特别是面对电视镜头,许某某侃侃而谈,表现出了惊人的淡定和镇静,心理素质真的非常过硬。

包括将熟睡中的来女士闷死,在卫生间内碎尸,将人体肌肉等软组织包括血液等,借助自来水冲刷,通过下水道,被冲入了化粪池,骨骸等不易捣碎的组织,则被带出抛在室外。

许某某的作案过程,真的非常从容,不留痕迹,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就此人间蒸发,让外界感到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不是警方高度重视,为此专门成立了专案组,调集全市百余名look侦查员,夜以继日地调看小区look,确定7月4日17时04分出电梯回家起,来女士就在这幢楼内,为案件侦破指明了侦破方向,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经DNA比对发现疑似人体组织系来某某,进而控制了许某某,或学许某某现在仍然逍遥法外。

许某某作案手段之残忍、心思之缜密,让读者感到不寒而栗,以至于网络上有许多人认为许某某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象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

读者的怀疑并非毫无道理,许某某在作案以后的表现,让读者感到此人反侦察能力非常强,面对警察的盘查和新闻媒体的采访,居然能镇定自若,并未露出哪怕一丝破绽,有着非常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

综合网络上的消息,有网友发帖提到了18年前的旧案,怀疑许某某染指此案。许某某前妻的闺蜜刘女士,其16岁的女儿楼某洁,在2002年于家中被杀,但一直未找到凶手。

在获知许某某是来女士遇害的重要嫌犯以后,刘女士联想到自己女儿的案子,就找了诸暨警方,说怀疑许国利与自己女儿遇害有关,据悉杭州和诸暨两地警方,已重启刘女士女儿案件的侦破工作。

当天午饭后,刘女士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晚上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此时已经死亡,房间门窗均无破损痕迹。

据刘女士回忆,当年警方调查的时候,有一位目击者,即五楼的一位住户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见到刘女士家中走出一位男性,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较瘦。

警方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却未找到凶手,自此这起凶案成为一桩悬案;许某某为楼某洁买了寿衣,出席了楼某洁的葬礼。

假以时日,许某某杀妻碎尸案,杭州警方肯定会对外界有个公布,这个案件在互联网时代,早就名声远播了,是许多读者所关注的,许某某是否还有别的命案在身,相信届时自然就会水落石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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