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二审今日开庭,当事人穿事发同款鞋子走进法院

2025-09-09 05:02:40 18阅读

9月8日下午,“男子在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件二审将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日,何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了网络部分关于其维权的争议。

何先生表示,有网友认为他是过度维权。对此他表示,此事持续时间如此之长实在非他所愿,他在社交平台记录距离事发多少天,就是希望能早点结束此事,开始新的生活。也没有过度维权这一说法,任何维权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他也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何先生本表示,目前上诉的诉求主要还是希望两名女子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9月8日下午,他仍穿着两年前事发时的同款鞋子走进法院,不过他说,“这个鞋子没什么特殊意义。”

男子在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二审开庭_男子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二审未宣判_何先生维权回应

另外有网友认为,何先生公开的维权举动是否会引起反效果,让更多女士不敢再就被偷拍发声?对此何先生表示,维权之举他是被动的,是因为受到了诬陷才维权,并不是阻拦其他人发声。

2024年5月30日,两名被告女子罗某某、曾某某曾通过媒体公开发布了一则事件情况说明,向何先生表示歉意。何先生表示,两名被告人公开发声,不管内容他认不认可,但他认为对方发声是一件好事,可以避免仅是他一个人说。2023年6月11日,何先生乘地铁回家时,鞋面的金属饰品反光,被两名女子认为偷拍。随后地铁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偷拍情况发生。2023年11月,何先生将两名女生和成都地铁起诉至法院。

2023年12月12日一审宣判,法院认为,两女士及成都地铁方均不构成对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何先生要求两女子和成都地铁刊登道歉声明、连续10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24年5月,涉事两名女生通过媒体表示愿意公开道歉。该案曾经历6次调解未果。何先生称,事发后自己的人生轨迹发生显著变化,这次诉求仍是公开道歉,以何种方式还要看法院判决。

遭遇或被诬指偷拍,如何维权?

面对被当众指责偷拍、变态的窘况,被冤枉者应该如何理性维权?若真的被偷拍,受害者又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社会与法治委员会主任、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政认为,遇到偷拍,无论是否有确切证据,都需要通过合法恰当的手段来维权。保留现场证据,在第一时间报警,是解决问题的要义。

对于被拍者而言,如果是当场发现有人正在偷拍自己,情节轻微的,可以明确要求对方停止拍摄并删除偷拍的照片或视频;情节恶劣的,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同时向现场安保人员寻求帮助,并要求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对偷拍者进行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偷拍者,应当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事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偷拍者的民事侵权责任。

维权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发现对方正在偷拍,也不宜强行夺走手机,删除照片、视频。这样做,一来,可能被“恶人先告状”,让维权变成抢劫;二来,删除了照片与视频,等同于帮助偷拍者毁灭了证据,这些均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乌龙偷拍”事件中被冤枉为偷拍者的,可以在相关工作人员在场时自证清白,以保证自己的名誉不受侵害。若对方强行要检查自己的手机,被冤枉者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对方在查清情况后,仍然诬陷自己的,可以根据其行为的性质,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掌握法律知识,做到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让私人生活安宁的有效手段。当我们在拍摄时,心中必须有保护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的概念,并掌握好拍摄的尺度;当我们被拍摄时,应当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还要及时制止他人的不当拍摄行为。同时,平台以及相关的执法机关要忠于职守,阻止并及时删除侵权照片或视频,防止不良影响的扩大。

维权有道,更要有度,在维权时不能漠视甚至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要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懂法守心,心有敬畏,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极目新闻、大象新闻、青岛新闻综合广播、中国新闻周刊)

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深感抱歉,我们会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