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数十次盗窃超市物品终被抓
N通讯员 冯雨晶
本报讯 以为“小偷小摸”没人管?只为占点小便宜,最终得不偿失。
近日,南湖区公安分局解放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中,接到某生鲜超市工作人员反映,店内商品疑似多次失窃。这一线索引起民警高度重视,民警张峰立即带队展开侦查,发现一个戴防晒帽和头盔,手上拎着白色帆布袋的女子,多次在可疑时间段内出现。
监控画面显示,该女子平均每两天就会到超市一次,每次都在肉类区徘徊观察,一旦发现售货员转身为其他顾客处理商品,她便迅速将称重好的肉类塞进随身的帆布袋中,整个动作熟练流畅,显然是“有备而来”。
民警张峰从女子娴熟的作案手法判断,其偷窃行为绝非仅这半个月。侦查团队将监控排查时间线进一步拉长,果不其然,录像清晰记录下该女子自7月底便开始实施偷窃,截至被发现时,已累计作案数十次。
9月8日上午,民警将该女子抓获。
“当时就想占点小便宜,没把东西还回去。”据王某某交代,她的偷窃行为始于7月中旬的一次“意外”,当时她在超市采购了较多商品,因手提不便,就随手将部分物品放进帆布袋,付款时忘了将袋中商品拿出来结算,这次“侥幸逃脱”让王某某动了歪心思。
此后,王某某开始有计划地实施盗窃。她特意挑选早上买菜高峰时段前往超市,认为此时人员密集,更容易趁乱下手。经过几次尝试,她还摸索出一套“作案技巧”——将帆布袋挎在手臂上,利用收银台的高度刚好挡住袋口,让收银员难以发现袋中未付款的商品。几次偷菜“成功”,王某某便有了侥幸心理,每次都是去偷一些肉类、虾类等荤菜。
“我也会买一些便宜的蔬菜、水果。”为了降低嫌疑,王某某试图通过购买蔬菜掩盖自己的盗窃行为,“进超市只看不买,很奇怪的。”她自以为聪明的“伪装”,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民警的眼睛。
据调查,王某某盗窃行为已达数十次,盗窃金额累计18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小便宜”不可贪!即使单次盗窃金额不高,但多次盗窃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