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关于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立场文件(2)

2025-10-01 03:05:59 4阅读

极少数外部势力鼓噪联大第2758号决议没有出现“中华民国”或“台湾”字样,妄称“决议与台湾没有关系”。事实是决议彻底杜绝了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任何可能。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只能接受主权国家派出的代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主权国家,无权向联合国派出代表。1949年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后,虽然其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政府”的名称,但这时的所谓“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府”与1945年签署《联合国宪章》时的“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府”存在本质区别,它早已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行使国家主权,无权继续在联合国代表中国。所以1971年的联大第2758号决议不能使用“中华民国政府代表”的提法,更不能使用“驱逐台湾当局的代表”的提法。

联大第2758号决议具有广泛而权威的法律效力,为联合国系统及机构妥善处理台湾问题提供了权威依据。在联大第2758号决议通过后,联合国官方文件对台称谓均为“台湾,中国的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法律意见也强调,“联合国认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这是联合国的一贯立场,均有案可查。

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通过在国际关系实践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政治影响,有力推动一个中国原则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社会广泛共识。迄今,已有183个国家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与中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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