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只接高价手机订单,取件后玩“蒸发”?他被判刑

2025-10-15 13:06:46 6阅读

帮取帮送帮代购,穿梭在城市里的“跑腿”骑手群体为同城配送提供了不少便利。在多劳多得的“跑腿”行业共识下,个别骑手接单后频频退单的行为则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车坏了”“车没电了”“抢错单了”“拒绝接单”……一直以各种理由频频取消低价值订单的骑手所图为何?原来是专门瞄准了高价手机的订单,目的是从商户处骗走手机后销赃获利。

骑手骗取手机案_跑腿骑手取走万元手机后失联_同城配送骑手诈骗行为

图源:东方IC

2024年3月,某“跑腿”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张先生向派出所报案称,王某利用该公司App注册成为“跑腿”骑手,以各种理由取消多笔低价订单,只抢高价值产品订单,接单之后骗取了下单客户的两部手机,由于客户未收到手机,平台承担托底责任,向客户共计赔付14800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背后还有“高人”指点。2024年3月,王某通过微信联系到介绍贷款生意的高某,向其询问贷款事项,高某发现其贷款条件不够,随即表示可以给他介绍赚钱的路子:去上海做“跑腿”,专门接配送高价手机的订单,拿到手机后转手卖掉。

于是,两人达成一致后一同前往上海,王某在高某的指导下注册成为了涉案公司的一名“跑腿”骑手,接单、退单、再接单、再退单……直至接到了一个配送价值共计14800元的两部手机的订单,王某接单后,以骑手身份到店取走手机,两人立即携物而逃。随后,高某以共计7000元的价格将两部手机变卖并与王某分赃。

经审查,高某此前还以上述方式“指导”过他人作案,先后截留两部手机,共计价值上万元。他在审讯中交代:“我是在网络上学到的这种‘赚钱’门路,帖子上说这么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顶多算是民事纠纷,如果事发,赔钱就行了。我也是这么跟王某说的。”

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高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近日,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大家,要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切莫抱着侥幸心理,轻信网络上面的非法获利“技巧”,逾越法律红线终将自食其果。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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