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十大典型胜诉案例
律师风采:陈振霞律师与李艳萍律师接受指派后,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研究,并与委托人充分沟通。陈振霞律师通过调取的信息层层剥茧找到了本案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的养子之子刘某健后,马上指导委托人固定证据,形成证据链,并根据证据和事实梳理详细的证据目录,让本案的案情一目了然。庭审中,因为诉讼材料准备得充分详细,陈振霞律师有理有据地反驳了被告提出的要求分割被继承人名下房屋的诉求。成功为刘某顺争取到了两套房产的所有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领域
案例四:夫妻离婚借款纠纷,信之源江淑玲律师、佟双琦律师为客户避免近318万元经济损失

案情概述:薛某与赵某原为夫妻,婚后薛某称赵某向其借款330万余元,已还12万余元,尚欠317万余元未还,薛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及保全保险费。赵某则辩称,所收款项均为夫妻日常开支,非借款。为避免损失,赵某向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律师风采:江淑玲律师和佟双琦律师通过细致沟通与搜集证据,并针对夫妻间借款事实提出异议。经过庭审的激烈交锋,法院判决驳回薛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薛某承担案件受理费32217元和保全费5000元。最终为客户避免近318万元经济损失。
案例五:合作伙伴携款欲潜逃!信之源袁腾飞律师助当事人挽回200余万元经济损失
案情概述:刘某与陈某原为同事,陈某因公司经营困难向刘某借款200万元,并签订合作协议作为借款的掩护,实际上陈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使刘某获得股东地位。刘某筹款后转账给陈某201万元,但陈某在还款日届满后推脱不还,甚至有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的行为。刘某发现后,立刻将陈某诉至法院。
律师风采:袁腾飞律师接受指派担任本案代理律师,本案虽案件性质较为混乱,情况复杂,但通过深入调查与细致分析,袁腾飞律师认定款项真实性质为借款。在庭审过程中,律师提交关键证据,详尽阐述投资协议性质,法院最终采纳原告主张,为当事人挽回200余万元经济损失。
合同争议解决领域
案例六:信之源江淑玲律师、佟双琦律师代理承揽合同纠纷案成功为客户追回款项及违约金


案情概述:A公司与B公司签订《项目制作合同》,约定A公司为B公司提供品牌展示内容服务,总金额38万。A公司按期完成合同内容,但B公司仅支付19万首款,拒绝支付剩余19万尾款。A公司以B公司涉及合同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剩余款项。
律师风采:一审中,江淑玲律师、佟双琦律师帮助A公司成功证明B公司拒付尾款的行为系违约,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19万尾款及9500元违约金。B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继续由两位律师代理,面对B公司关于逾期交付和服务未完成的指控,江淑玲律师据理力争,强调A公司已按约完成制作,B公司拒付构成违约。经激烈辩论,法院支持A公司主张,驳回B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此案历经两审,终以A公司胜诉告终。最终为客户追回款项及违约金。
案例七:老人被邻居低价占有450万房产,袁腾飞律师助当事人成功调解夺回

案件概述:冯某与魏某夫妇因无子女,将存折托付给邻居徐某与蒋某夫妇保管。后魏某被徐某与蒋某裹挟,瞒着冯某将其名下价值450万的房产以极低价50万的价格出售给蒋某,且未实际支付款项。过户后,徐某与蒋某对老人不管不顾,甚至老人生病后也不予救治。两位老人希望维护自身权益,追回被非法转让的房产。
律师风采:袁腾飞律师接手案件后,认为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在没有住房的情况下行动极其不便,为节省委托人时间和诉讼成本,早日帮助两位老人夺回房产,在同委托人协商之后,定下了调解为主诉讼为辅的办案思路。该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袁腾飞律师为徐某与蒋某夫妇普法,表明其行为在民事上存在无效风险,在刑事上存在刑事犯罪风险,故在袁律师说明得失,严明厉害的情况下,徐某与蒋某夫妇同意调解,归还房产。
建筑工程领域
案例八:承包商伪造公章冒名承揽项目,信之源李博天律师为客户避免近400万元经济损失

案情概述:L公司曾短暂授权岳某处理某工程投标事宜,但岳某却伪造公章,以L公司名义与村委会签订施工合同,并与D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协议。D公司施工后讨要工程款未果,提起诉讼。一审中L公司被追加为被告并判承担付款责任,L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D公司对其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风采:李博天律师与朱妍宜律师接手本案后,提出刑事报案与民事上诉同步策略,获得客户认可。律师调阅案卷发现D公司陈述矛盾,将其整理为新证据。二审中,李博天律师成功还原L公司公章被冒用事实,证明D公司非善意相对人。法院最终撤销L公司责任判项,判岳某支付工程款,村委会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为L公司挽回近400万元损失。
知识产权领域
案例九:一起凉白开引起的商标权争议,信之源石倩律师助力企业成功维权!

案情概述:某知名饮品W公司在饮用水市场推出了“W凉白开”这一产品,并申请注册了“W凉白开”商标。R饮品有限公司生产“R凉白开”饮用水,并在后申请注册了“R凉白开”商标。W公司遂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商标无效申请,主张“R凉白开”商标与其“W凉白开”商标构成近似,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支持W的请求,认定两商标构成近似。
R公司不服裁定,于是向W公司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定“R凉白开”和“W凉白开”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W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就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提起上诉。
律师风采:石倩律师和贾楠楠实习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阶段及一审阶段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石倩律师在庭审中指出,W公司主张“凉白开”为其引证商标缺乏显著性,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产生混淆误认,未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提交了在先裁定、在先判决、R公司所获荣誉等证据。石倩律师凭借丰富的代理经验以及对法律要件的深度把握,最终成功促使法院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劳动争议领域
案例十:员工工伤确诊八级伤残申诉无果,信之源周广宇律师为当事人成功维持二审原判

案情概述:刘某因公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后被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八级伤残。甲公司在当时承诺为刘某办理工伤相关事宜,但因伤势较重和治疗期较长,加之甲公司欺骗,并未为其办理认定工伤,导致刘某错过了工伤认定的一年期限,当地社保局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未予受理。
刘某无奈申请诉讼,请求甲公司支付工伤造成的医药费、工伤补助金等费用。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向刘某支付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等共计352460.27元。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中要求其承担刘某工伤赔偿的内容,并要求追加赵某为共同被告。
律师风采:周广宇律师接手案件后,收集了刘某与甲公司大量的沟通记录,证据表明了公司一再欺骗、承诺其会妥善处理的事实。本案的核心争议是当事人未及时做工伤认定应是哪方的责任。在受伤期间,刘某一直卧床,至今未拆钢板,确实一年内无法来昌都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宜,该观点最终得到合议庭支持。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甲公司上诉请求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刘某现已成功拿到判决中的全部赔偿,本案是由周广宇律师代理的江达县陈某与某建筑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后,第二例未经认定工伤,判决支持工伤待遇的案件。

回顾2024年,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在各类案件中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面对复杂案件,我们的律师团队凭借自身过硬的专业能力,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些成功案例不仅是我们专业能力的体现,更是我们对客户高度负责态度的最好证明。
展望未来,信之源律所将继续秉持“尽职、高效、严谨、卓越”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整体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托付源自信赖,信之源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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