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在网上兜售吃剩的思诺思被控贩毒罪
2024年6月,上海一女子马琳琳(化名)将吃剩下的5盒安眠药在网上销售,被买家举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指控其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马琳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
一审宣判后,马琳琳提出上诉。浙江嘉兴中院认为事实不清,将此案发回重审。9月24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撤回了对马琳琳的起诉。
据了解,马琳琳出生于2002年。2024年1月,她被确诊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脑病,后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先后开具了8盒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用于治疗失眠。
同年6月,马琳琳病情趋于稳定,逐渐停药,在整理药品后,她发现有很多剩余的药品,就在小红书发帖出售药品。马琳琳称,当时她觉得思诺思就是安眠药,没有意识到不能出售。2024年7月初,有民警找上马琳琳,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被告知,其在网上出售的药品属精神管控药物,售卖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之所以案发,是因为浙江嘉兴市海盐县的买家董某在收到快递后向警方举报。买家董某出生于1994年,初中文化。看到马琳琳寄出的快递到了后,董某直接向浙江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举报,让民警跟他一起去取快递。
2024年10月,海盐县检察院指控马琳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该案在浙江省海盐县法院一审开庭。
海盐县法院认为:马琳琳违反国家精神病药品管制法规,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向2人2次贩卖、运输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判处马琳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思诺思3板系违禁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销毁。
马琳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3月31日,此案二审在浙江嘉兴中院开庭审理。二审中,马琳琳称她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自己不是“毒贩”,应该无罪。
7月25日,浙江嘉兴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9月24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马琳琳不起诉。
据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
南方都市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