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雷被驱逐出境,她是谁?

2025-11-13 00:08:34 7阅读

成雷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驱逐出境_成洪雷

成雷是谁?一个出生在中国,十岁随父母定居澳大利亚的奥籍华人,一九九四年获得昆士兰大学商学学位。后来回到国内被境内媒体聘用,屏幕上的她知识专业优秀,却未曾想到光鲜的外表下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另一面。

综合外交部、国家安全部十月十一日的消息。近日,年近五十岁的成雷服刑期满后被依法驱逐出境。同时,相关部门披露了更多详情。二零二零年五月的成雷受某境外机构人员攀拉关系,违反与聘用单位签署保密条款,非法将工作中掌握的国家秘密通过手机提供给该境外机构。当年八月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二零二一年的二月被正式批捕。二零二二年的三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开庭。最终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成雷有期徒刑两年十一个月,附加驱逐出境。陈雷案一度被外媒视为是中澳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

在过去两年我国外交部的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也不止一次回应过该案,并表示“希望澳大利亚方面切实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预中方依法办案”说明相关境外势力一直在搞小动作。

成雷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驱逐出境_成洪雷

此次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十一日回应,该案再次强调“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审理判决,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尊重并落实了澳方领事探视、获得通报等领事权”。同时回应记者追问该案结束对两国关系发展方向的影响时,王文斌表示“中方对中澳关系发展的立场一贯是明确的,那就是一个健康稳定的中澳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利益”。言简意赅,掷地有声。

两国之交在于互尊互信,而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主权国家的责任,是基本权利,也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当然,有一些网友有疑问比如“出卖国家秘密的罪人,为什么裁判不到三年?”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

第二个问题,明明是将近三年的刑期,为什么去年三月审理的现在就放出来了?《刑法》第四十七条也有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确实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是判决执行以前就已经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驱逐出境?这是一种只适用于在中国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刑法。也就是剥夺犯罪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的资格,成雷本身就是澳大利亚籍适用驱逐出境。既防止她继续危害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利益,也是对国家主权的维护。而且当时判决的时候是“附加适用”。也就是说她要先在中国将主刑执行完毕之后再驱逐出境。

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深感抱歉,我们会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