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苹果协议书的充电器

2026-01-24 11:08:29 11阅读

带苹果协议书的充电器1.甲方(买方/出租方/委托方):

甲方名称:XX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XX大厦X层X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XXXXXXXX。甲方为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甲方法定代表人为张三,性别男,出生于1975年5月15日,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为zhangsan@。

甲方在电子消费品领域拥有丰富的市场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充电器产品。为满足市场对智能、安全、高效充电设备的需求,甲方计划采购一批具备苹果MFi认证的充电器,用于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配套销售及市场推广活动。基于此,甲方与乙方就充电器的采购、供应及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在本次合作中,甲方作为买方,将向乙方采购符合苹果MFi认证标准的充电器产品,用于商业用途。乙方作为卖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充电器,并确保产品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及市场要求。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2.乙方(卖方/承租方/服务提供方):

乙方名称: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XX路XX号XX科技园X栋X层X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RXXXX9。乙方为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电子元器件、充电器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乙方法定代表人为李四,性别女,出生于1980年8月20日,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为lisi@。

乙方在充电器领域拥有多年的生产及供应链管理经验,与多家国际知名品牌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具备提供苹果MFi认证充电器的专业能力。为响应市场需求,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高品质、符合苹果官方标准的充电器产品,并承诺在产品质量、供货周期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在本次合作中,乙方作为卖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包装并交付充电器产品,同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甲方作为买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货款,并享有对产品性能、质量及交付时间的监督权。双方均需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双方基于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签订本协议,旨在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充电器产品的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本协议的签订背景为甲方对苹果MFi认证充电器的需求,以及乙方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市场资源,双方通过本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为后续的深度合作奠定基础。

第一条协议目的与范围

本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甲方(买方/出租方/委托方)与乙方(卖方/承租方/服务提供方)在充电器采购及供应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能够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顺利完成苹果MFi认证充电器的交易流程。本协议涉及的具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器的技术规格、采购数量、价格条款、交付方式、质量标准、付款条件、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甲方通过本协议旨在获得符合市场需求的苹果MFi认证充电器,用于其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则通过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充电器产品,并保障产品的质量与性能。双方将通过本协议的履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充电器产品的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

第二条定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双方达成以下定义:

1.“苹果MFi认证”系指由苹果公司(AppleInc.)授权的MFi(MadeforiPhone/iPad/iPod)认证,表示相关充电器产品符合苹果公司的技术标准,能够与苹果设备安全、稳定地兼容使用。

2.“充电器”系指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具备苹果MFi认证的充电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源、数据线、充电头等配件。

3.“技术规格”系指本协议附件中列明的充电器产品的具体参数,如输出功率、接口类型、尺寸、材质等。

4.“交付时间”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付充电器的具体日期或时间段。

5.“质量标准”系指充电器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苹果MFi认证的要求。

6.“付款条件”系指本协议中约定的货款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7.“违约责任”系指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力:

a.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技术规格、数量和质量标准提供充电器产品。

b.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充电器产品进行检验,并有权提出质量异议或索赔。

c.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调整采购数量或技术规格,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d.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生产过程,确保充电器产品符合苹果MFi认证的要求。

(2)义务:

a.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条件按时足额支付货款。

b.甲方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乙方能够顺利交付充电器产品。

c.甲方应妥善保管收到的充电器产品,并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的质量问题。

d.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质量检验和问题处理,及时反馈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e.甲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信息。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力:

a.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货款,并有权在甲方逾期付款时收取滞纳金。

b.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生产计划调整交付时间,但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

c.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采购需求的具体信息,以便安排生产计划。

d.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质和信用进行审核,确保甲方的付款能力。

(2)义务:

a.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技术规格、数量和质量标准生产、包装并交付充电器产品。

b.乙方应确保所有交付的充电器产品均通过苹果MFi认证,并提供相关认证文件。

c.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将充电器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d.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量问题处理、技术支持等,确保甲方满意。

e.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f.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采购信息。

g.乙方应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h.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和产品支持。

i.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j.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的需求变更,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k.乙方应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性。

l.乙方应建立客户档案,记录甲方的采购历史和反馈意见,以便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条件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充电器产品价格及支付条件如下:

1.价格条款:充电器的单价为人民币XX元/个(大写:人民币XX元整),含苹果MFi认证费用、生产成本、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及税费。最终价格以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或补充协议为准。如遇原材料价格、运输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动,双方应友好协商调整价格,但调整幅度不应超过±5%。

2.支付方式: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XX银行XX支行

银行账号:XXX

3.支付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50%的尾款应在乙方完成全部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甲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付清为止。

4.付款条件:甲方有权在支付尾款前对乙方交付的充电器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尾款。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但不得无理拒收。

第五条履行期限

1.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首次交付充电器之日起一年。如需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应在协议到期前30日书面协商续签事宜。

2.首次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30日内完成首批充电器的生产及包装,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运输方式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交付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之前。

3.后续交付安排:如甲方有后续采购需求,应在需求发生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45日内完成交付。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后续交付的具体时间节点及数量。

4.验收期限: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结果。如无异议,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验收期内提出,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支付预付款: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预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运输费用、市场机会损失等,赔偿金额不应低于合同总价的10%。

(2)甲方未按时支付尾款: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尾款,乙方除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外,还有权暂停后续货物的交付,直至甲方付清全部款项。若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仍需承担已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3)甲方无理拒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理拒收符合约定的充电器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返程费、重新包装费、降价损失等,违约金金额不应低于合同总价的5%。

(4)甲方泄露商业秘密:若甲方违反保密条款,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信息,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应低于合同总价的30%,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交付: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充电器产品,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2)产品质量不合格:若乙方交付的充电器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或苹果MFi认证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退货,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损失、运费、时间损失等。乙方应承担全部更换或退货费用,并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3)乙方泄露商业秘密:若乙方违反保密条款,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采购信息,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应低于合同总价的30%,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未提供合法发票:若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违约金与赔偿: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累加计算,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赔偿金额不应低于违约金金额。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进一步要求赔偿。

4.解除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协议后,已产生的费用及损失仍需承担,但双方应相互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利益。

5.不可抗力免责: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义务,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调整履行期限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尽快恢复履行协议义务。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定义: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如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疫情及其防控措施、网络攻击或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应导致或合理预期将导致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延迟或无法履行。

2.通知义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影响以及预计持续的时间。通知应包含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材料,如政府公告、新闻报道、官方证明等。

3.责任免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受影响方应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日,双方应协商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调整履行期限。

4.协商解决: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相关争议,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损失。协商结果应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5.持续影响:若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一方仍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则视为该义务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除本协议或调整履行期限。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但需考虑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实际影响。

6.不可免除的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支付义务或其他非履行义务相关的责任时,该方仍需承担相应责任,但应考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应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双方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协商事宜,并争取在合理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解决:若双方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可共同选择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应遵循自愿、公平、中立的原则,调解结果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调解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非争议部分。

3.仲裁解决:若双方通过协商或调解仍未能解决争议,应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仲裁。仲裁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由双方协商确定。

4.诉讼解决:若双方未选择仲裁方式,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由双方协商确定。诉讼过程中,双方应遵守法院的审理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5.争议解决原则: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量减少争议对合作关系的影响。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报复性或过激的行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争议解决期限: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的30日内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若未能在此期限内解决,则视为争议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双方应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第九条其他条款

1.通知方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或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通知,发出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发送的通知,成功发送后视为送达;通过邮政方式发送的通知,寄出后5日视为送达。

2.协议变更: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本协议,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修改无效。

3.协议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若转让发生,受让人应自动承接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4.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本协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冲突,以法律为准。

5.完整协议: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此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或安排。

6.可分割性: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协商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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