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泄愤划伤他人车辆 涉嫌毁坏财物被判1年半
摘要:经过查看,当天夜里被严重划伤的有一辆宝马车、一辆奔驰车等,最后经云岩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7辆被划伤的轿车的修理费共28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故意划伤他人机动车,毁坏他人价值28800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商报讯(记者 左春林)中年妇女任某因找不到好工作,居然把怨气撒在停车场的轿车上面,用一把工艺刀将7辆轿车不同程度的划伤,昨日记者从云岩区法院获悉,因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10月27日凌晨3点,云岩区某停车场的管理员李师傅在停车场内外巡逻,当巡逻到一家银行门口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用一把刀划一辆黑色凯悦轿车的前引擎盖。
该妇女发现李师傅后准备跑开,被李师傅拦住。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陆续有车主发现自己的车被人用硬器严重划伤,纷纷到派出所报案。停车场工作人员调取停车场监控,看见一名妇女在凌晨两三点之间拿着刀,对着许多停放的车辆乱划,该妇女正是被李师傅当场抓住的任某。
庭审中,被告人任某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无异议。
据任某交代,2013年,她因为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回到家她不求上进,也不愿意吃苦,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就把怨气发泄在停车场里的轿车身上,任某还交代说,当时她的情绪很亢奋,“那些车主我一个都不认识,越贵的车,我划得越厉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故意划伤他人机动车,毁坏他人价值28800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