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5-10-05 15:08:14 5阅读

一、案情概要

2024年11月,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权利人投诉,对涉案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某公司销售的数控铣床附赠的一款软件和权利人提供的正版软件从操作界面及功能、客户端安装根目录文件内容、程序运行唯一性等方面对比,构成实质性相似。当事人也不能提供该软件源代码及相关著作权权属证明。该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其销售的产品中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复制品,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二、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典型意义

软件的核心价值在于其蕴含的智力创造和创新成果,案件的查办保护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通过合法授权、销售等方式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有效的执法监管也向市场传递创新成果受法律保护的明确信号,激励软件市场创新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用户认识到使用盗版软件的法律风险,树立软件授权使用、付费使用的正确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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