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失范现象思索

2025-09-03 11:07:10 20阅读

近年来,随着新闻事业的高速发展与新闻从业队伍的迅速扩张,新闻伦理逐渐成为新闻学者和新闻从业者所关注的重中之重。正像新闻采访、新闻编辑存在伦理问题一样,新闻评论也存在伦理问题。但一直以来,学界对新闻伦理的研究主要偏重于采编环节,比如采访手段的合法性以及图片编辑的伦理问题,而忽略了与之相关的新闻评论伦理研究。中国有句古话:“一言兴邦,一言丧邦”,充分说明了新闻评论对社会正义与公众福祉的关键作用。现代报人说:副刊是报纸的脸面,评论才是报纸的灵魂。作为媒体灵魂的新闻评论,其肩上所承担的伦理责任绝对不容忽视。笔者认为,在具体操作中,新闻评论可能产生三类伦理问题:其一是在事实的引述方面,其二是在论证的逻辑方面,其三是在评论的态度方面。

一、事实引述方面的失范

无论文学评论,还是新闻评论,都遵从“摆事实、讲道理”的写作原则。新闻评论是媒体针对新闻事实所做出的迅速的、深入的、代表媒体立场的独立声音。换言之,新闻事实是新闻评论的根基。不管何种类型的新闻评论,只要在新闻事实的引用和转述方面有偏差有失误,甚至从根本上违反了新闻事实,就可能产生相应的伦理争议。

(一)捕风捉影,断章取义

2010年底,一则题为《文化部称“偷菜”游戏或被取消》的新闻引起人们的热议,很多新闻评论员将批评的矛头对准文化部,并从各个角度论述网上“偷菜”只是一种娱乐,虚拟“偷菜”与现实偷菜并无必然联系,主管部门不应干涉。这则新闻是这样“出笼”的:甘肃天水一妇女喜欢上网“偷菜”,而且因上演现实版偷菜闹剧被拘留罚款。当地某报记者致电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执法监督处,就网上“偷菜”游戏是否纳入监管进行采访,随后发表大标题为《“偷菜”游戏可能要改良》的报道,文中的一个小标题为《文化部称“偷菜”游戏或被取消》。其实,提供该消息的只是文化部一名姓李的值班人员,他的话是不能代表文化部的。但各大网站转载这篇报道时,则本着“标题党”和“新闻炒作”的原则,直接将这个博人眼球的小标题作为大标题。而一些时评人阅读新闻时不甚仔细、望文生义,也不自觉地加入了这场“新闻炒作”。结果是让一件捕风捉影的事情变成一个沸沸扬扬的口水新闻,也让文化部无辜成为批评的靶子。捕风捉影、望文生义是新闻评论写作之大忌。这方面的“通病”,在上述新闻的评议过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愿我们都能引以为戒。《人民日报》前总编辑、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敬宜先生曾经指出,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最突出的就是“炒”、“造”、“搞”。“炒”就是炒作,“造”就是造假,“搞”就是恶搞。媒体采编人员的浮躁心态也渐渐波及部分新闻评论工作者,他们也自觉不自觉地加入这股“炒作”浪潮中,并渐渐与采编人员一起形成一种合力,共同缔造了“娱乐至死”的媒介新景观。

(二)不考事实,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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