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关于印发《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进一步推进我市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我办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倾听民声、畅通民意、集中民智,让广大网民及时了解、支持市我办的工作,促进我办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二条 网络新闻发言人需具有扎实的业务素质、政治素养和理论功底,熟悉本本单位的工作;熟悉网络传播的特点,了解网络语言及网民心理;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第三条 网络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本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需向社会通报的有关情况和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以及网民关注的有关事项。
第四条 网络新闻发布以中国淮南网“市民心声”论坛、淮南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淮南市法制信息网为主要平台,网络新闻发言人以本单位名义,运用文字、图片、视频、表格等多种形式在论坛上进行新闻发布。
第五条 网络新闻发布的时间要求为
(一)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热
点、敏感问题,要在信息生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
(二)对涉及本单位的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类网帖,要在网帖首发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网帖,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通过在线访谈、网络互动、网民见面会、网民
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将网帖办理情况和热点问题处理
情况通报网民,提高网帖回复与办结质量。
第六条 网络新闻发布内容的采集
(一)日常工作的网络新闻发布,由网络新闻发言人负责,根据热线电话、媒体报道、网民热议等情况以及工作动态和有关部署,撰写新闻发布稿;
(二)本单位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网络新闻发布,由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拟定选题和内容。
第七条 网络新闻发布的审核
(一)例行的网络新闻发布活动,由网络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撰写内容,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二)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或授权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三)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第八条 网络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网络新闻发布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真实性原则,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网络新闻发布要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三)网络新闻发布要严格按照审核的内容统一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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