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保密宣传丨小心!文字识别也可能造成泄密

2025-11-06 14:07:28 6阅读

近年来,文字识别应用的兴起确实为工作带来很多便利。但与此同时,使用文字识别应用而导致的泄密案件却也逐年递增。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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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写材料时,为图方便,对涉密文件拍照、扫描,并上传至微信的图文识别小程序,将图片转为文字输出,他认为未将涉密文件发送给他人的行为是安全的,但他的行为导致了涉密信息上传互联网,危害了国家秘密安全。事件发生后,赵某受到了相应处分。

涉密文件拍照上传微信泄密案例_文字识别应用泄密风险_文印店处理机密文件埋泄密隐患

02

案例2

某市政府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望某在办公室加班整理文件时,发现一份传阅的机密级会议纪要对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便产生了全文留存以便学习参考的想法。望某知道,按规定若想留存密件需履行报批手续并使用涉密复印机进行复印,但涉密复印机由单位文印室统一管理,已经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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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望某已十分疲惫,实在不想第二天再“折腾”了,便关了办公室的门,偷偷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并使用手机软件对拍摄的涉密文件进行文字识别后发送至自己的办公用互联网计算机上,转化为Word文档进行编辑。事件发生后,望某受到了相应处分。

案例分析

一些具备OCR文字识别的计算机软件、网页、手机APP以及微信小程序在给日常办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泄密风险。上传的图片或输入的语音被发至小程序开发者的服务器内进行计算、识别,一旦输入的信息涉密,无异于在互联网上“曝光”。

办公人员应当牢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准则,并严格遵守。此外,各单位在信息化条件下应当建立健全涉密电子文档有关管理规定,设立涉密电子文档台账,明确涉密电子文档复制、删除等管理要求。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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