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涉法上访增多原因与对策
当前农民涉法上访增多原因与对策 摘 要: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农民涉法上访增多。各级政法部门耗费了相当的人力、精力、财力解决农民涉法上访问题,但未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农民涉法上访增多有多方面原因,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使这一突出问题妥善解决,从而提高司法机关的威信和公信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农民;涉法上访;司法权威;长效机制 涉法上访指的是在已经或应当被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受理,或者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所提出的申诉和控告未能如愿,转而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程序以外的请愿活动。 检察机关作为具有接受公民举报、控告、申诉职能的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在检察实践中的贯彻,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农民涉法上访出现增多的趋势,集体访和重复访及进京上访人员增多、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个别人有过激行为,在一些地方和行业引起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笔者就农民涉法上访的一些实践问题谈一点个人的见解,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农民涉法上访增多的原因 (一)农民政治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增强是促使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信访的内在动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增强了农民的“经济人”理性,强化了其竞争、自由、平等观念,给农民营造了独立、自由选择的氛围。权利意识、平等意识、维权意识使他们向政府、官员表达自己的异议、不满和抗议,维护自己的权利。特别是修宪及物权法颁布以后,国家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以及对人权保障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巩固,农民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在选择沉默,而是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合法权益。 (二)司法机关的裁决、处理不公正,司法权威下降是涉法上访增多的主要原因。由于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威性目前尚不具备。当前社会和公众对司法机关和期望值太高,而由于司法体制的制约,以及当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社会诚信意识尚未普遍形成,当社会和公众的诉求通过诉讼未获满足时,便失去对司法的信赖,转而寻求法外途径。目前我国司法裁判大部分是正确的,但是由于主客观的原因,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的错案、冤案,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存在不少的问题,这是不容否认和回避的。对司法机关而言,一件错案在所办案件中的比例可能很小,但对具体的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他必然要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反映。因案件久拖不决、裁判错误而形成的涉法上访比重较高。 (三)一些首次接待单位的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工作水平低下是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增多的重要原因。一些信访部门首次接待人员对农民群众缺乏感情,工作上缺乏责任心,态度简单粗暴、敷衍了事,尤其对于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来访群众一走了事,造成一些不熟悉机关办事程序的群众在不同的部门之间反复奔波,一些群众因此认为机关工作人员对待农民态度冷漠,产生被踢皮球的感觉,造成部分农民群众产生不信任心理和情绪激化,导致上访。一些首次接待单位的工作效率不高,农民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答复,由此造成的群众误解,引起上访。 (四)农民法律理性不够成熟是导致上访增多的直接原因。上访农民中不少人缺乏对法律、政策的全面了解,在运用法律、政策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时,存在着对上级政府的有关部门的期望值过高,因而往往在寻求地方政府保护的过程中,提出不恰当的要求,一旦遇到处理结果与其预想的差距较大,便到处越级上访。这反映农民在运用法律、政策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心情是迫切的,也是希望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和正常程序解决问题,但缺乏理性,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利益诉求。 (五)少数农民上访者自身素质不高,无理取闹也是近年来上访增加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少数上访者为谋求不当利益,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为实现自己目的胡搅蛮缠、蛮不讲理,企图以越级上访和长期缠访的方法给各级司法部门施加压力,从而达到自身目的。 二、减少农民涉法上访的对策 (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裁判的公信力是减少农民涉法上访的根本途径。首先从司法机关自身来讲,要努力做到司法公正,这是树立司法权威、提高裁判公信力的前提。司法的权威性依赖于司法的公正性,只有当司法是公正的,人们才能对司法产生信赖和尊重,即古人所说的“公生明、廉生威”。如果司法不公,裁判缺乏公信力,司法权威便无从谈起。因为司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以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的,做到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则司法将会越来越具有权威性。其次,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逐步培养农民群体的法律意识。只有当事人懂法、知法,才能理解和尊重法院的裁判,司法公信力才能提高。另外,还必须培养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民群体的相对公正的司法理念及证据意识。在农民中,不少人打官司只为争口气,很小数额的钱财也要诉至法院,并且缺乏支持诉求的证据,在输了官司之后觉得没面子或憋屈,便四处上访。对于这种类型的涉法上访,要耐心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清法理,使其息诉息访。 (二)提高司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司法公信力,离不开司法人员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常言道“打铁还靠自身硬”,执法人员的素质是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的关键。应强化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在政治上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应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以过硬的本领为上访群众做好法律服务,农民上访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都得了解并掌握。只有做上访群众的贴心人,通过精确地分析和准确的解答赢得上访群众的信任,才能化解矛盾和缓和群众情绪;应强化法律信念的教育,执法人员应该把社会正义作为工作的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