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络谣言,依法查处!

2025-11-14 17:04:10 4阅读

根据公安部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日照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虚构事实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梁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2024年3月,网民梁某为赚取浏览量,将自己在麦田录制的自拍视频和下载的视频素材合成后在网上发布,散布“全国各地都在收割未成熟小麦做青储”的虚假信息,扰乱了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予以行政处罚

张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4月,网民张某为蹭热度,在他人发布的短视频作品评论区散布“因为楼房闹出人命了,在河里淹死了”的虚假信息,扰乱了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张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7月,网民张某为博取流量,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火灾现场视频,并配文称是本地的真人真事。该视频迅速引起了大量网民关注,造成公众恐慌,影响了社会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编造散布公共领域谣言 网警从严查处_日照打击网络谣言案例_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照公安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法守法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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